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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修订转板指引 稳妥有序推进上市公司转板

2023-10-11 07:26:46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在证监会发布《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稳妥有序推进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一个多月后,首份转板规则已正式落地。

10月8日,北交所发布实施修订后的《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以下简称《转板指引》),对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流程和信披予以明确与规范,指导上市公司稳妥有序推进转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相关资料图)

业内人士普遍表示,此次优化转板机制,不仅有利于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更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展壮大提供了多元路径。《转板指引》发布后,有转板意愿的上市公司可以依规开展选聘保荐机构等转板相关工作。

修订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

转板机制涉及多层次资本市场协调发展,关乎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因此,此次修订《转板指引》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着力形成有序化、规范化、常态化转板安排,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引导上市公司稳妥启动。有转板意愿的上市公司,应当从实现长远健康发展、切实回报投资者角度出发,审慎评估自身是否符合转板条件,并选聘具有良好执业质量的保荐机构,稳妥启动、推进转板工作。

二是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要求保荐机构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公司情况,在此基础上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后及时报备,帮助企业扎实做好转板各项准备工作,实现转板稳启动、稳推进。

三是进一步理顺转板程序安排。保荐机构提交报备文件后,北交所将依规进行完备性核对,开展股票交易核查,并与沪深交易所就涉及的重要监管事项进行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转板事宜。这一程序安排夯实了启动转板程序前的准备基础,有利于保障公司更加顺畅高效推进转板工作。

四是强化“关键少数”监管。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承诺公司推进转板期间“不减持”,防范相关主体利用“忽悠式”转板牟利、损害投资者权益。同时,加强异常交易监管,从严打击利用转板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主要修改完善的方面,北交所根据市场意见,修改了转板进展公告的披露频次,从此前的10个交易日改为每个月披露一次,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信息有效性。

此外,北交所会同沪深交易所进一步完善了转板监管协作机制,及时妥善解决转板过程中市场各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协作安排聚焦市场需求,将进一步顺畅转板机制,实现服务前移,推动提升转板工作质量。

回应市场两大关切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在《转板指引》修订期间,市场关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转板的程序和阶段,二是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转板事宜前的程序。

其中,根据新发布的《转板指引》,上市公司转板程序包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准备和沟通。北交所上市公司有转板意愿的,应当先选聘转板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并与保荐机构签订保荐协议。保荐协议签署后,保荐机构应及时向北交所提交报备文件。北交所收到报备文件后,将进行完备性核对,开展股票交易核查,并与沪深交易所就涉及的重要监管事项进行沟通协调。

第二阶段是开会和披露。以上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按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包括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转板事项,并需要按照规定披露相关公告。

第三阶段是申请和审核。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可以向沪深交易所提交转板申请,公司股票在申请的次一日开始停牌。沪深交易所开展审核工作。

第四阶段是退市和转板。经沪深交易所审核同意的,上市公司向北交所申请办理股票退市手续,并按照中国结算的要求办理股票跨市场转登记手续等。

此外,《转板指引》补充完善了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前的一系列准备工作要求,进一步理顺转板程序,也是本次《转板指引》修订的重点与亮点。

“主要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要审慎作出‘双向选择’。公司自身要做好客观评估,保荐机构要做好尽职调查,并以此为基础和公司签保荐协议。这是公司启动转板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决策审慎,推进才能稳妥。二是建立了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的‘预沟通’机制,通过交易所之间就转板涉及重要监管事项的沟通协调,可以帮助上市公司更准确判断现阶段是否具备启动转板的条件,体现了交易所服务市场的理念,可以说做到了‘服务靠前’‘沟通靠前’。”北交所相关负责人说。

北交所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上述安排的核心出发点和最终目标,就是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转板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敏感事项,有必要提出具体的监管要求,安排行之有效的服务举措,以防范上市公司“关键少数”等主体利用“忽悠式”转板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

“按照稳妥有序的总体要求,只有准备工作扎实,前期充分论证、充分沟通,公司启动转板后才能转得稳、转得顺畅,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权益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业内人士表示。

为企业开辟特色上市路径

转板制度为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开辟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资本市场发展路径:从新三板登陆北交所上市融资培育发展,待企业满足相应财务或技术指标后,若有意愿可以再申请转板至沪深市场上市,获得转入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可以不再发行新股直接上市。

开源证券北交所研究中心总经理诸海滨认为,对企业而言,先在北交所上市,待达到转板各项标准后再进行转板,或许可增加确定性,节约上市时间和各项机会成本,攻守兼备。同时,站在投资人角度,转板可以让更多类型投资者参与其中,更好发挥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更早发现具有核心技术优势、自身业绩增长较快的优秀公司。

“转板制度的推进,有望打通北交所与沪深市场的估值对标,使得北交所企业迎来系统性重估,为资金寻找更多可能性,增加对于优质企业的吸引力,进而吸引更多增量资金进入市场,增强北交所市场的活跃度。”诸海滨进一步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转板仅为企业提供了根据自身发展特点调整至更加适配资本市场的可能性,未来企业是否需要转板或能否转板,不仅仅要关注其自身财务指标是否满足要求,还要注意企业与板块定位的契合度、业绩持续性、创新能力等。上市公司启动转板,应审慎评估是否符合转板条件,这也是指导上市公司稳妥有序推进转板的必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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