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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最新:做好养老金融服务始于产品,又不止于产品

2022-08-05 10:00:09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近年来,我国开始面临人口结构转变带来的挑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比18.70%。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时的数据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44个百分点。

近年来,我国老年人口比例持续攀升,并且增长速度逐渐加快。从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0年间,我国老年人口比例增长了8.4个百分点,其中,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到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年间,升高了5.4个百分点。

老年人口比例增长明显加快,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因素。

一方面,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历年新出生人口数量,自1962年开始迎来第二个也是目前为止最大的一个人口生育高峰。1962年至1975年这14年间,我国每年新出生人口数量均超过2000万,而2021年,这一数据仅为1062万。按退休年龄60岁计算,今年,正是第一批在这一生育高峰期出生人口的退休年龄。

另一方面,随着医疗技术水平和生活环境等的不断提升,人们的寿命不断延长。国家卫生委员会发布的《2021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1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由2020年的77.93岁提高到2021年的78.2岁。2021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较2000年提高了7.8岁。

“十四五”时期,随着20世纪60年代第二次人口生育高峰所形成的更大规模人口队列相继跨入老年期,老龄化已成为发展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随着人口发展发生的深刻而复杂的形势变化,我国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写入“十四五”规划,将家事上升为国事,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做好养老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障以第一支柱为主、第二支柱为辅,第三支柱发展尚不够充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继续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4月,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出台,也标志着我国正在加快完善第三支柱养老保险。

在不断完善商业养老保障体系的过程中,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作用不可忽视。5月10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支持和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依法合规发展商业养老储蓄、商业养老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养老金融业务。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养老金融服务需求大、开发少,具有广阔的业务空间,是一片新蓝海。而做好养老金融服务,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具有更多新思路。

始于产品,又不止于产品。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养老理财试点和特定养老储蓄试点工作,开发相应产品,满足目标客群的投资需求,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养老金融的第一步。在此基础上,利用其自身专业性强、信息渠道广、业务体系健全等优势,为客户提供养老财务规划、资金管理、风险保障等多元化服务。

要倾斜重心,加大投入。产品的研发和服务的革新,都需要更多资金的支持。养老金融产品重在周期长、收益稳定,如何平衡好超长周期产品的定价与回报,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往业务中并无先例可循,需要机构强化相关研究。人才的培养同样关键,培育具有专业养老金融知识和养老金融服务能力的营销人员,是银行业金融机构顺利开展养老金融服务的重要助力。

做好客户需求与风险偏好的综合评估。养老理财、养老储蓄等不同类别的养老金融产品,具有的收益率、风险、流动性不尽相同,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充分与客户做好沟通,详细、全面了解客户在投资期限、投资收益、投资风险等内容上的承受度,据此为客户合理规划养老金融产品投资计划。并且,持续做好客户讲解与引导工作。养老金融产品不同于一般产品,需要长期投资、长期持有,引导客户培育正确投资持有理念,使养老金融产品真正发挥其“立当下谋未来”的作用。

加强合作,探索一站式服务平台或方式。养老金融产品作为投资对象,同样需要遵循多元、平衡的投资思路。对于消费者来说,往往会有多种养老金融产品的投资需求,除银行之外,还会涉及保险、证券、基金等多类金融机构。如果能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与其他机构加强联系,来提供一站式养老金融产品配置和规划,有望极大便利消费者的养老金融产品投资,提升消费者的参与度和参与意愿。

安全至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养老金融业务,长期保值、运作安全是重中之重。对内,需要做好信息收集、追踪与分析;对外,要及时向客户进行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在进行产品与业务宣传时,要遵照事实,不应有隐瞒、误导的情况发生,不应有不实信息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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