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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融改革驶入“快车道” 特定养老储蓄业务试点启动在即

2022-06-07 10:28:59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今年以来,我国养老金融业务驶入“快车道”。自养老理财产品开展“十地十机构”试点后,养老储蓄试点工作即将启动。

近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丰富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供给,银保监会正在会同人民银行研究推出特定养老储蓄业务试点,推进商业养老金融改革。

当前,我国多元化养老金融产品正加快落地,第三支柱养老金融服务体系正在不断完善。“未来,银行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业务试点,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力争通过示范引领,助力第三支柱养老资金来源扩大。”中国银行研究院主管级高级研究员李佩珈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

100亿元养老储蓄试点将开启

“我国是一个储蓄大国,储蓄率较高。”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展养老储蓄试点,契合公众储蓄习惯创新产品和服务,可以进一步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与养老理财产品等形成补充。

今年年初以来,养老储蓄试点工作一直在进行谋划。在3月5日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对商业银行探索开展养老储蓄业务试点等内容有所提及。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此次养老储蓄业务试点银行初步拟由工行、农行、中行、建四家大型银行在部分城市开展试点,单家银行试点规模初步考虑为100亿元,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业内专家表示,选择四家大型银行作为养老储蓄业务试点单位,一方面是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考虑,另一方面是为了提高居民购买的便利度。

“养老储蓄产品投资周期长,对金融机构的经营稳健性和可持续性将提出更高要求。这四家商业银行是我国系统重要性银行,经营稳健。”李佩珈表示,同时四大商业银行具有客户、网点、渠道等多重优势,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更加便利。

为规范养老金融发展,银保监会在日前下发的《关于规范和促进商业养老金融业务发展的通知》中提到,金融机构在开展商业养老储蓄、养老理财等业务时,应体现养老属性,产品期限符合客户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并对资金领取设置相应的约束性要求。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的特定养老储蓄业务兼顾普惠性和养老性,产品期限长、收益稳定,本息有保障,可满足低风险偏好居民的养老需求。特定养老储蓄产品包括整存整取、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三种类型,产品期限分为5年、10年、15年和20年四档。

“如此大跨度的投资周期,将对商业银行的利率定价能力提出挑战。”李佩珈认为,银行要增强对长期利率趋势的研判能力,并做好利率风险对冲。从长期来看,还需要增强债券等各类金融市场的联动,提高养老储蓄的投资增值能力。

第三支柱养老金融产品不断丰富

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更为突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正在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然而,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大量养老服务需求得不到有效满足,社会保障体系面临巨大压力。”董希淼认为,当前急需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之外,大力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障。

董希淼表示,通过养老金融产品创新,开发专属的理财、储蓄、基金、信托等养老功能产品,将切实发挥第三支柱养老保障的补充作用,更好地为养老领域提供丰富多元的金融服务。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银行、保险等各机构不断升级和完善养老金融服务。目前,多元化养老金融产品正加快落地,养老理财产品及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2021年6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启动。同年9月,银保监会选择“四地四机构”开启了为期一年的养老理财产品的试点工作。首批四家理财公司养老理财产品发行顺利,运行平稳,受到试点地区投资者的认可和欢迎。

今年以来,我国养老金融业务驶入“快车道”。银保监会表示,为进一步推动完善试点,加大养老理财产品供给,决定扩大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范围,自2022年3月1日起,养老理财产品试点从“四地四机构”扩大到“十地十机构”。同时,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试点区域也扩大到全国范围。

“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养老金融是未来发展的新蓝海。”李佩珈认为,银行金融机构要把握这一机遇,积极参与业务试点,力争通过示范引领,助力第三支柱养老实现从探索试点到落地深耕的新阶段。

多元产品“同台竞技”投资者如何选择

随着政策的密集落地,多元化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正在逐步形成。面对养老储蓄、养老理财和养老保险等多元产品“同台竞技”,投资者应该如何做出选择?

“与个人储蓄不同,养老金融产品具有收益稳健、风险可控等特点,能够更好满足养老资金需求。”李佩珈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进行投资选择时,投资者要把握好不同养老产品的特点,构建基于全生命周期的组合搭配。核心原则是根据自身年龄的变化,动态调整风险资产比例。”

“养老储蓄、养老理财和养老保险这三类养老金融产品中,养老储蓄风险最低,养老保险风险次之,而养老理财风险相对略高。总的来看,消费者要考虑自身养老规划、资金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选择合适的养老金融产品。”李佩珈建议。

相关业内专家也表示,对于处在工作期间的投资者来说,个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对较强,可配置更多基金及银行理财等高风险高收益产品;临近退休及退休后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有所下降,配置收益稳定的养老储蓄产品以及承诺保本且终身确定收益的商业养老保险会更加适合。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未来,一方面要加大养老储蓄等金融产品的宣传力度,提高市场认可度,同时也要不断细化客户群体,构建全生命周期的养老个人金融综合平台。

“细化对客户不同人生阶段的金融需求和风险偏好分析,银行可考虑将客户分为资产形成期客群、退休前后群和老年客户群,建立包括养老储蓄、投资理财、保险等一揽子金融服务,助力客户形成基于全生命周期的养老规划方案和产品组合。”李佩珈建议。

关键词: 业务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