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公司首次被罚 监管“闭环”加速形成 推动理财业务行稳致远
2022-06-06 10:38:58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6月2日,银保监会披露了其2021年针对部分理财公司及其母行理财业务专项现场调查的结果,严肃查处了违法违规案件,对四家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光大银行、光大理财、中国银行、中银理财合计受处罚金额达149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银保监会首次对理财公司和商业银行理财托管业务开出罚单。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初步建立起理财公司和理财业务制度规则体系。在此背景下,理财公司首次被罚,表明监管部门将着重加强制度规则检查和执行,确保相关制度办法落到实处,推动理财公司规范有序经营,促进理财业务和理财市场健康发展。
理财公司、理财托管业务首次被罚
剖析银保监会此次公布的行政处罚案由,既有“理财产品投资资产集中度超标、杠杆水平超标”这样的老毛病,也有“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这样的新问题。
具体来看,中银理财被罚款460万元,存在6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涉及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杠杆水平超标、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等问题。光大理财被罚款430万元,存在5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涉及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等问题。
董希淼表示,近年来,随着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加快,理财产品与金融市场、其他资管产品的关联增多,对产品流动性和稳健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理财公司应增强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加快违规问题整改,确保理财产品研发、销售等全流程符合制度规则要求,推动银行理财健康可持续发展。
光大银行和中国银行则分别被罚款400万元、200万元,且存在“老产品规模在部分时点出现反弹”这一共性问题。另外,光大银行还涉及托管机构未及时发现理财产品集中度超标以及托管业务违反资产独立性要求、操作管理不到位的托管业务违规问题。
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表示,理财托管机构需要不断提升合规意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依法合规开展托管业务;切实履职尽责,严格落实“三单管理”要求,实现不同理财产品托管账户中的资产相互独立。
监管“闭环”加速形成
“为了尽早、及时纠正某些机构的违规问题,银保监会针对银行理财业务的特点,采取了‘短平快’的现场调查方式。”《金融时报》记者从银保监会获悉,一方面,银保监会有的放矢,着重排查理财新规下问题多发地带;另一方面,及早纠错,确保机构业务尽快回归正常“航向”。
这也是银保监会首次针对理财业务建立起从日常监管和现场调查直接进入立案调查、行政处罚的快速处置机制,大幅提升了纠错及时性和监管威慑力。伴随着银行理财监管框架不断完善,银行理财“构建-实施-调查-评估”闭环式监管加速形成、质效提升,有助于引导理财行业生态与竞争秩序更趋良性、机构发展走向高质量。
总体来看,对理财业务的相关监管更加符合行业发展特点。下一步,相关监管将充分借鉴其他部门对于同类资管机构的优秀监管方式和经验,持续探索更加适应理财业务形态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调查频次和效率,加大对理财产品风险和异常的监测提示。
需要明确的是,监管处罚只是手段,以查促改,持续强化理财公司审慎稳健经营理念,全面落实落细各项监管要求,压实受托机构主体责任才是监管的根本。我国资管行业正式进入转型发展新阶段,理财公司唯有严格做到“洁净起步”,切实遵守行业竞争秩序,以合规为基础提升能力,才能行稳致远,真正赢得市场与投资者的认可。因此,被调查机构需要认真对照问题不足,举一反三,加快弥补管理缺陷和薄弱环节。
强监管、严监管将成常态
经过近四年集中整治,截至2021年末,我国银行理财存量业务整改基本完成,“刚性兑付”“多层嵌套”“池化运作”等乱象得到根本扭转,产品净值化转型卓有成效,理财公司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逐步健全,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明显提升。
2022年,我国大资管行业正式进入转型发展新阶段,夯实前期风险化解、乱象治理的成果更为重要。相较以往,此次银保监会对于4家机构的查处,更及时高效,也更针对理财业务实际发展中的一些“病灶”。由此不难发现,监管部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没有改变;坚持强监管、严监管,促进银行理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心不会动摇。
针对银行理财监管重点领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是严肃查处存量不合规产品规模反弹,防范资管乱象死灰复燃。二是坚决整治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问题,要求机构全面、如实、客观宣传理财产品,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落到实处。三是督促机构健全估值核算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估值方法,严格规范理财产品净值生成,及时反映金融资产的收益与风险,促进打破刚兑预期。四是坚决整治理财产品托管业务不合规不审慎问题,为投资者财产安全夯实“防火墙”。
关键词: 理财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