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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案发数量连续3年下降 违法行为多发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2022-02-23 09:08:08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近日,证监会通报了2021年证券领域案件办理情况。2021年,证监会共办理案件609起,其中,重大案件163起,涉及财务造假、资金占用、以市值管理名义操纵市场、恶性内幕交易及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典型违法行为。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177起,同比增长53%。

证监会在通报中表示,总体看,案发数量连续3年下降,证券市场违法行为多发高发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与此同时,执法重点更加突出,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中介机构违法案件数量占比超过八成。

近年来,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持续推进,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但是,一些内幕交易、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犯罪活动仍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危害资本市场改革发展进程。只有依法严厉打击证券违法违规行为,才能保障资本市场枢纽作用的有效发挥。

虚假陈述违法手段演变升级

根据通报,2021年虚假陈述案件数量保持高位,重大欺诈、造假行为时有发生。证监会2021年办理虚假陈述案件163起,其中,财务造假75起,同比增长8%;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涉嫌犯罪案件32起,同比增长50%。

与以往相比,部分违法行为披上了“新马甲”。首先是违法手段演变升级,刻意利用新业态、新模式掩盖造假。通过伪造合同、虚开发票等惯用手法有组织、系统性造假案件约占60%,部分上市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少计资产减值等方式粉饰业绩,有的虚构工程项目完工进度,提前确认虚增利润。

值得警惕的是,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等新业态逐渐成为造假“新马甲”,有的借供应链金融之名,虚增收入562亿元、虚构利润47亿元;有的利用商业保理业务实施造假。

记者注意到,广东榕泰曾利用商业保理虚增利润。2021年7月,证监会通报首批适用新证券法财务造假案件处罚情况,其中,广东榕泰2018年至2019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回款、虚构保理业务方式虚增利润5500万余元。

虚假陈述案部分案件涉及金额大、周期长,市场影响恶劣。据介绍,约60%的财务造假案件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超过30%的案件连续3年以上造假。有的上市公司虚构大宗商品贸易虚增收入129亿元;有的公司打着涉密产品旗号与多家上市公司虚构业务;有的在上市前即开始业绩造假,上市后实际控制人还操纵公司股价非法获利。

2020年以来,广州浪奇“洗衣粉跑路案”曾引发关注。2021年12月24日,广东证监局公布了对广州浪奇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广州浪奇通过虚构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循环交易乙二醇仓单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

与此同时,违法占用担保案件仍时有发生,大股东通过多种方式套取公司资金。通报显示,有的实际控制人直接划转上市公司资金,伪造银行对账单隐瞒占用;有的虚构工程款、投资款占用上市公司资金58亿元;有的实际控制人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擅自以上市公司名义为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合计约18亿元。

操纵市场案同比下降

2021年,证监会办理操纵市场案件110起,同比下降26%,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犯罪41起,同比增长1.5倍。证监会表示,操纵市场案团伙化、职业化特征更加明显,部分案件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根据通报,从操纵动机看,有的操纵团伙以连续交易、虚假申报、对倒、蛊惑等多种手段,引诱市场跟风,牟取不当利益。有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实现高位减持、防止股价面值退市、避免质押股票爆仓等目的,通过控制信息披露内容、节奏,配合市场机构操纵自家股票,已查实14起操纵市场案件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从操纵主体看,涉案主体多、链条长,形成非法利益网络。

2021年,证监会办理内幕交易案201起,案件数量连续3年下降。不过,关键环节问题较为突出。从案发领域看,涉及并购重组、新股发行、控制权变更等重大资本运作信息的内幕交易案件占64%,涉及业绩公告、商业合作的内幕交易案件也有发生。

2021年9月,证监会会同公安机关查获多起操纵市场重大案件。根据当时的通报,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刘某烨团伙以股票配资、委托理财等方式控制数十个证券账户,涉嫌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等手段操纵南岭民爆股票,非法获利数千万元。2019年以来,刘某龙团伙、颜某团伙涉嫌通过连续交易、对倒等方式,分别操纵今创集团、昊志机电股票价格,涉案金额巨大。

事实上,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之实,借伪市值管理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严重破坏了资本市场公平秩序,严重干扰了资本市场功能发挥,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上市公司质量提高,是证监会长期以来严厉打击的重点。

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上升

除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及内幕交易外,其他重点领域案件也呈现类型多样的特点。通报显示,2021年,证监会办理私募机构违法案件20起,违法行为涉及登记备案、基金销售、资金募集等多个环节;办理债券市场违法案件10起,主要涉及虚构利润欺诈发行、为取得企业债发行核准报送虚假材料;老鼠仓案件有所反弹,全年办理案件9起;期货领域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等。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上升,涉案主体覆盖多个领域。根据通报,证监会全年立案调查39起,较2020年同期增长一倍以上。其中,年报审计仍为案发集中领域,共有16家会计师事务所在20余家公司的年报审计中涉嫌未勤勉尽责,有的一年内6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风险内控失效;有的协助上市公司造假规避强制退市,充当造假帮凶。

资本市场中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是保证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相关制度得以有效实施的“看门人”,中介机构不依法履职将严重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运行。

监管部门曾多次强调“零容忍”,持续强化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分析人士表示,全面注册制落地在即,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升。预计未来监管部门将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执法问责力度,以严监管倒逼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关键词: 违法行为 证券市场